王星星,2011毕业于政法大学,法学学士,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,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)类从业资格证书。
擅长领域:民间借贷纠纷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合同的起草和审查、劳动争议等。参与案件类型涉及到民间借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经济、劳动争议等多领域,并且熟悉公司法务等非诉业务,擅长各类合同的起草、审查等。一直秉承着“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”的工作态度;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”的执业理念;坚持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办案原则,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社会的的公平、正义。
王星星,2011毕业于政法大学,法学学士,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,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A)类从业资格证书。
擅长领域:民间借贷纠纷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、合同的起草和审查、劳动争议等。参与案件类型涉及到民间借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经济、劳动争议等多领域,并且熟悉公司法务等非诉业务,擅长各类合同的起草、审查等。一直秉承着“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”的工作态度;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”的执业理念;坚持“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”的办案原则,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实现社会的的公平、正义。